价格诈骗 :
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则 ,经营者不得运用虚伪或许使人误解的诈骗诈骗价格手法,拐骗顾客或许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买卖。处分这种价格违法行为一般称作价格诈骗行为,补偿又称欺骗性价格表明,价格价格是诈骗诈骗指经营者运用虚伪或许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 ,拐骗顾客或许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买卖的处分行为 。
归于诈骗性的补偿标价行为有:
(1)标价签、价目表等所标明产品的价格价格品名、产地、诈骗诈骗规范 、处分等级、补偿质地、价格价格计价单位、诈骗诈骗价格等或许服务的处分项目 、收费规范等有关内容与实践不符,并以此为手法拐骗顾客或许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。
(2)对同一产品或许服务